一張超速罰單的聯想
黃道偉
十一月二日午夜下班回家,在高速公路上因超速被警察盯上,吃了一張罰單。當時一見後視鏡中警燈閃爍,心�塈Y刻意識到「是時候了」,多年來超速駕駛的陋習終於該畫上句號了。
那天身體不適,頭脹了一整天。警察遞過罰單時問我有什麼話要說,大概他已見慣了每個被罰者總會道出一大堆理由來。確實,照以往我肯定會為頭痛、工作繁重、沒留意車速等找出種種說詞,可那天卻非常乾脆地回答"No"。這張罰單我已「等」了好多年,今天終於來了,我心中在說﹕應該,應該。
事後幾天我一直在思考:自己駕車的陋習既不是教練沒教好,也不是規章制度或標誌不清楚,更不是沒有內心良知的覺察和妻子兒女的提醒,但始終不改又是何故呢?
路況佳,超速行駛天經地義?
回想起來,每當道路寬敞車輛稀少,更重要的是估計這段路沒警察時,自己就抵不住誘惑,腳下加油超了起來。心�婸{為這樣能節省時間,而且小小犯規沒啥大不了,甚至還感到是天經地義呢。
人墮落犯罪背離神,不也是這樣的嗎?不是沒有受過教育,不是對是非道德不清楚,不是內心沒有掙扎過;但當私欲膨脹到無法以自律來滿足公義的標準時,我們的心靈就寧可麻痺,好來蔑視公義的權威。反正天時地利,這麼做既沒人知又不嚴重,相機行事似乎還挺有道理的,不是嗎?
隨大流,人快我也快,迫不得已?
駕車時若前面車快,自然也跟著快,並不留意自己的車速。特別是在被人緊迫盯車時,更有一種壓力,似乎必須跟上車流與之同步才妥。為此我常向太太申辯說自己超速是迫不得已,不跟上就會「妨礙交通」;其實內心何嘗不是正中下懷、指望著能找個正當理由開快車?
當我們面對錯謬的思潮與風氣時,不也常隨著私欲的發動,藉口「迫不得已」而對自己的行為振振有詞嗎?別人都請客送禮走後門,我不這麼做怎麼生存?別人都違法濫權公器私用,我被動地收受一點好處已經算是清廉了。這樣,感嘆風氣敗壞的人,可能正是這個敗壞風氣的共犯,舉國滔滔,俟河清其何時?
習以為常,感覺良好?
我擁有許多年無過失駕駛記錄,是Road Star成員。十五年駕駛,記憶中只拿過兩張超速罰單,但這當然不代表我只超速過兩次;反而是經常犯規而沒被制裁,使得自己更習以為常,甚至為那份傲人的記錄飄飄然。
我們的心靈若沒有神的真理光照、神的杖與竿時常管教,恐怕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聽多了惡事,行多了不義,就不再覺得有什麼不妥。心靈變得對罪不敏感了,是非觀念也遲鈍了。更糟糕的是還自以為義、自我感覺良好!
速度標準不合理,以誰為準?
每當開快車自鳴得意時,就會忍不住想:這速度標準不合理!明明寬敞筆直的路,幹嘛把速限規定得這麼低?好像我比那定標準的專業工程師更高明、更通情達理似的。
我們不也常常向神抱怨祂的標準太高太難、甚至認為祂嚴苛無情嗎?我們喜歡的偏偏不讓我們自由地去做,而我們不願意的卻偏要逼我們去行。歸根結柢,問題就出在以誰的好惡為標準。唯有神--宇宙的創造者與人類的設計者才有權定出唯一合理的標準來。若是我們以個人中心為標準,無怪乎對神永恆真理的標準總覺得格格不入;然而各人的標準又沒有一個基準點,因此也永遠不可能統一起來。由此說明了當人心中沒有神時,世界就會分崩離析、日益混亂!
遵守規則為了誰?
有時我也很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是發覺有雷達測速車(或疑似車輛)停在路旁,即刻就會瞟一下儀表板並減慢速度。我這一刻的守法究竟是為了自身和大眾的安全,還是出自對雷達車的「敬畏」以及兜�堛瑪�包免招虧損?很清楚,當然是後者。
這使我對信仰也作了一番反省。我們遵行神旨意是為了使這世界充滿愛,讓神的公義、和平、美善、榮耀得以彰顯,還是因為畏懼神而不敢違背誡命,或是為了「萬一」的將來免遭地獄之苦﹖無論怎樣,我們的信仰若是因為畏懼神或怕遭地獄之苦,就一定沒有遵行神旨意的能力,信仰生活也會高低不定;當有神在旁的感覺時就遵行神的旨意,沒有感覺時就不去遵行甚至違背(其實不遵行就是違背,沒有中間地帶),就像我看到雷達車才不超速一樣。
但願我們能遵行神旨意是因為被神的大愛、神的美善、神的公義所吸引,因此而生發出對全能全善全智的神愛慕和敬畏的心,內住於神,並在神的話語中經歷祂的恩典與帶領。
不犯罪的自由
數日後我高高興興地去付了罰款。感謝神,是祂使我甦醒,改掉了我的陋習。自從作出遵守交通規則的決定後,「現實」的回報還真不少:每天上下班,在高速公路上可以享受自動定速駕駛的瀟灑,不用老是緊張地踩著油門。同時發現遵速駕駛所費的時間跟以前其實差不多,這其中的算術我也搞不明白。更令我開心的是車前的天地越來越廣闊。以前常為擋在我面前的「牛車」咬牙切齒,如今我大路走右邊,自動地讓出一大片空間,看著人們爭相遠去,我自逍遙也!
通過這次經歷,總結出一條真理:用神賜予的自由去選擇不犯罪的自由,才是真自由。
作者來自上海,自幼信主,八五年來信友堂。曾任本堂執事,現擔任詩班指揮,並參與教會財務之事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