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門一腳

郭慧珍

前幾天看中國新聞,有則消息引起了我的注意:一個八歲小女孩,在乘車上學途中,被人擠到巴士的下面輾死了。難過之餘,不禁回想起從前自己在北京擠巴士的種種情景。

那一年我十七歲,刻意遠而又遠地離開了雙親,到北京讀大學。我父母是極舊派的人物,對我約束甚嚴。此時他們縱有千里眼、順風耳,也是鞭長莫及。我悠閑地享受我的自由生活,到處閑逛成了我的最大愛好。有時就會乘巴士進城,鑽進小胡同里,看老漢搖蒲扇,看大媽吵架,看回回烤羊肉串……。

北京的巴士通常很擠,那情形與其說像沙丁魚罐頭,不如說像泡菜罈子。塞得滿滿的不算,還要踹幾踹,壓幾下,再塞進一批人,直到「人都快成了相片兒」為止。

那天我在動物園等車。那可是個大站。車子一來,人們蜂擁而上。我自幼生長在這片國土,見慣了這等哄搶的場面,自然也不是一盞省油的燈(如果是的話恐怕早已熄滅了)。車子擠滿了人,可我已經接近車門,有望成為駱駝背上的最後一根稻草。正當我的手夠著車門把手時,身後忽然有人用力把我撥拉到一邊。那是個中年男人,此刻已若其事地越過我,站在車門的踏腳板上。我都氣糊塗了,不假思索地對著他那尚蹶在車外的臀部就踢了一腳。這一腳用盡了平生之力,起到泡菜罈上那塊石頭的作用。車門「呯」地關上,車子帶著那個男人的叫罵開走了。

我站在原地繼續等車,心情卻非常愉快。這種以暴力對抗暴力,以粗野對抗粗野的報復形式原來是這麼解恨。如果我不這麼做的話,接下來等車的三十分鐘豈不是要在怒火中煎熬?

那時我還不認識主,不知道原來在世界上有一位神,曾降世為人過。「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約 一11):祂被客店老闆拒之門外,委身馬槽時,只是恬睡,不曾發怒;祂被心愛的門徒背棄、否認時,也只是看著他,不曾發怒;祂被兵丁戲弄、毆打,被人釘十字架,更是心中滿了赦免,不曾發怒。耶穌基督以祂短暫的一生,成就了愛的榜樣──無條件、無保留的愛;祂也要求我們彼此相愛,像祂愛我們一樣。祂說:「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祂禱告!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有人奪你的外衣,連�埵蝷]由他拿去!」(路 六28-29)

十七歲的我還不知道這些。我心中只有狹隘的愛與憎。人家推了我的肩膀,我就踢他的屁股;人家奪了我的位子,我就讓他不好過。難道不是這種互不相讓的野蠻爭搶,造成了那個八歲女孩的死嗎?神在天上看見,一定深深嘆息。也許從那時開始,祂便撇了九十九隻羊,前來尋我、喚我了。

我做了那件惡行,正自笑咪咪地等下一趟車的時候,忽然驚覺有一男生正驚奇錯愕地瞪著我,他正是我們班的班長。霎時快意消逝無蹤,只覺羞赧不堪,恨不能有個地洞鑽進去。不錯,我們班確實有幾位潑辣豪爽的女生,但絕不是我。我在班�埵~齡最小,平時一副文靜溫柔的江南少女模樣,沒想到不巧被男同學撞見我的本來面目。更不巧的是,這位男同學後來成了我的丈夫,得以時時取笑我至今。

(作者為江西人,來自深圳。九七年感恩節在信友堂受洗歸主,現參與主日信息與堂刊編輯等文字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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