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信友之家事工訓練(二)
從《羅馬書》查經看「人得救的確據」
I.
我如何知道自己是一個得救的基督徒?
這是一個與每個信徒相關,且意義重大的問題,認識不當,帶來不同的結果。
確信不疑—在平安喜樂中追求神
真得救的
受洗的基督徒中
以為得救—虛假的平安喜樂,滿足於形式上追求神
未得救的
無法確定—也不認為這問題有何重要
II.
基督教中各派對此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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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主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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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 = 信心
+ 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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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督教自由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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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 = 學效基督的榜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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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基督教靈恩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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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 = 信心
+ 特殊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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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基督教福音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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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加爾文改教傳統:得救
= 唯獨信心(全靠恩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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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民念修正傳統:得救 = 神的恩典
+ 人的信心 |
III.
一般來說,華人教會分不清褔音派中兩種傳統之間的分別,以及這種區別的重要性。普遍認為,這是神學派別之間的爭論,而神學對傳福音信徒生命成長並不重要,所以不必加以強調。但是若不強調這兩者的區別,不分清究竟何種教導是更加忠於聖經,更加使信徒們有得救的確據,更加歸榮耀於神,因而更加感謝神。差不多人們只會在口頭上肯定聖經所說的神的預定、揀選、保守,這些話語,但在實際理解和應用中,都偏向於阿民念。為甚麼?
(1)
阿民念的教導,符合罪人的理性與經驗、容易被人認同。
(2)
加爾文的教導,抹殺人的自由,使人放棄責任,不但遭不信人的譏笑,連信徒也擔心會造成三種結果:﹝a﹞可以找藉口不信神;﹝b﹞信待可以有藉口不傳福音;﹝c﹞信徒以為一旦得救,就永遠得救,而放棄屬靈的追求。
IV.
但是阿民念教導中強調人當有責任,以信心回應神的救恩呼召,這一點,卻在以下幾個方面與聖經相悖:
(1)
否認人完全的敗壞,在於人根本沒有能力自覺回應神(羅3:10-12,11:35-36;弗2:1)
(2)
因著信心是人得救的最後保証,因而使信徒在神前可以誇口,即我的信使我得了救(羅3:27;弗2:8-9),但同時卻埋下了隱懮。那麼﹝a﹞我怎麼知道我的信能被神接受?﹝b﹞既然我的得救靠著我的信心來取得,那麼,一旦我不信了,是否救恩就失去了?因著得救的最後一著出於人自己,結果,原本應向著神的信心,轉而成為對自己的信心,是否有信心的問題了。如此失卻了應有的平安與喜樂,阿民念派對上述問題並無完全的回答。
V.
檢驗自己是否真得救的確據何在?
(1) 看是否有聖靈的果子。真信心必結出聖靈的果子,『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雅2:20》;但是『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14:23》。即善行若不與真信心相連,在神面前是無益的。馬丁路德與德蘭修女都遇到憑善行無法得到神赦罪平安的痛苦。
(2) 確據是在神特定的揀選保守上,『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羅1:17》,因為這是主耶穌基督與教會立的新約,而神是守約的神(羅8:30、33,9:16;約10:27-30;來10:14)。
2008/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