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淫殺人罪被赦  稱義全靠神救贖

(46-8)

羅馬書查經之二十五

本次查经录音

 

(一)引言:

保羅在羅馬書四章1—5節中,引用舊約中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例子,說明基督福音要救一切相信的,是神早就藉著聖經所應許的;但是人們恐怕還要問,雖然人不能藉行為稱義,但若人的罪,犯的過大,還能因信稱義的話,這是否有點不合情理?請看大衛的見証。

 

(二)問題:

  1. 請一同回憶上主日證道的信息重點,並分享其中的領受或激勵。

 

 

 

 

  1. 為甚麼保羅在亞伯拉罕後,要以大衛王舉例?談談你所知道的大衛王,有哪些地方令你印象深刻(撒上16-31;撒下1-24)?連大衛這樣一個合乎神心意的人,竟也犯下姦淫、殺人之罪,這給我們的啟示是甚麼?

 

 

 

 

 

  1. 我們如何理解大衛將有福的定義為是得神「赦免、遮蓋、不算為有罪」的人(詩323-4517-910312)。神是如何為我們做到這一切的呢(來928;彼前224;約壹18-9)?

 

 

 

 

 

(三)下次查考經文(請繼續背誦並思想)—『救恩與割禮』(4912)

信友堂「羅馬書」查經系列之十五

2008/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