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良知非保護   覆巢之下無完卵

(212-16)

羅馬書查經之十三

 

 

(一)引言:

猶太人以守律法稱義為誇口,中國人以憑良心做人為自詡,但是基督的福音來臨時,卻「禍音」先行,外邦人和猶太人一樣,都要照著神給予的亮光受審。

 

(二)問題:

  1. 請一同回憶前兩次主日證道的主題和經文各是甚麼?並簡要分享交通自己在其中的領受或激勵。

 

 

 

 

  1. 神是如何公平地對待有律法之人(以色列人),和沒有律法的人(外邦人)(太1120-22;來64-6)?他們的結果相同嗎(羅513-14)?為甚麼(羅39-1120)?

 

 

 

 

  1. 神對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賜予了何種的亮光,使人的犯罪無可推諉(徒2312416;林後511)?在神面前,人的一切是赤露敞開的(16節),這段經文對你的意義何在?

 

 

 

 

(三)下次查考經文(請繼續背誦並思想)—『律法與行義』(217-24)

信友堂「羅馬書」查經系列之十三

2008/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