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回弟兄求憐恤 教會懲處當懼怕
( 太 18 ﹕ 15 --20)
馬太福音查經之六十九
一、 引言﹕
耶穌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 。 但我們信心堅強的基督徒﹐不但不應被絆倒﹐卻要成為那絆倒人的幫助﹐以善勝惡﹐得回弟兄。這當如何行﹖請看耶穌的教導。
二、 問題﹕
1 、你曾 ( 常 ) 無辜地被別人傷害嗎﹖ ( 或你曾 ( 常 ) 不當地傷害過別人嗎﹖ ) 碰到此種情況發生時﹐你是如何處理的﹖
2 、耶穌說當我們被弟兄得罪時該如何行 ( 利 19 ﹕ 17 ﹔路 17 ﹕ 3 ﹔加 6 ﹕ 1 ﹔雅 5 ﹕ 19-20) ﹖當我們第一次去找該弟兄時﹐該有怎樣的準備﹖他若不聽﹐為甚麼還要再與兩個人同去呢 ( 申 19 ﹕ 15 ﹔提前 5 ﹕ 19) ﹖
3 、不聽教會規勸的人將被如何處理﹖這樣處理的目的是甚麼 ( 林前 5 ﹕ 5) ﹖教會的權柄從何而來﹖我們為甚麼當懼怕﹖
三、 下次查考經文 ( 請先熟讀並思想 ) 饒恕弟兄 ( 太 18 ﹕ 21-35 )
信友堂“信友之家” 查經系列之 69
2005/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