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救人必赴死 失去生命得生命

( 太 16 ﹕ 21 --28)

馬太福音查經之六十三

 

 

一、 引言﹕

當彼得蒙天父指示﹐代表地上的教會﹐認信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後﹐耶穌宣告教會的奠基禮已完成。耶穌一面不讓門徒說祂是基督﹐另一面卻開始加緊訓練門徒﹐讓他們能明白基督的真正使命所在。

二、 問題﹕

1 、耶穌此次預言自己被害及復活的事與前相比有何不同 ( 約 2 ﹕ 19 ﹔太 12 ﹕ 40) ﹖以後又提到幾次 ( 太 17 ﹕ 22--23 ﹔太 20 ﹕ 18 — 19) ﹖彼得對耶穌有何勸告﹖耶穌是如何嚴厲斥責的﹖對此我們該如何領會﹖

2 、門徒跟隨耶穌的重要條件是甚麼﹖我們如何理解捨己與負架的真義 ( 腓 3 ﹕ 6-9) ﹖耶穌所說的生命是甚麼﹖我們往往是如何失喪的﹖又該如何得到﹖

3 、從耶穌預言的再來及審判 ( 羅 2 ﹕ 5 ﹔林後 5 ﹕ 10) 省察我們的心思意念如何儆醒、預備、盼望 ﹖

三、 下次查考經文 ( 請先熟讀並思想 ) 登山變像 ( 太 17 ﹕ 1-13 )

信友堂“信友之家” 查經系列之 63

2005/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