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神的名

洪予健

基督的福音強調人因信得救。信,就是信心;可是自十八世紀啟蒙運動以來,人們高舉的是人類理性與經驗的自足,強調人的知、輕看人的信。殊不知,人一切知識的來源都是由信開始的。

打開聖經,我們看見神造了亞當後,對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創二16)

亞當要怎麼回應神的話呢?他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條就是信,一條就是不信。他信了,他就會吃;他吃了,就知道這果子是可吃的,也知道了果子是什麼。一切的知識因他信了、他行了,他就把握了。

而「不信」也是一種信心的運用,因為不信者必須相信自己的不信是對的。亞當如果不信神的那句話,他就只能不吃。如果他不吃,不但對果子的知識一無所知,他自己的肉身恐怕也存活不下來。

亞當相信神的這句話,存活下來了。但神還有下一句話:「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 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

這後半句話亞當倒不信了。他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於是在神面前就成了死人。

信心:人無法迴避的起點
我們發現,神將至關生死的嚴肅命題,一開始就擺在人的面前了。我們千萬不要小看一個「信」字,直到現在,這個信心的抉擇,仍然是我們一生中頭等重大的抉擇,這是生與死、真理與罪惡、天堂與地獄的區別。

關於信心,存在著一個無可迴避的結論,那就是:人類的歷史就是從信或不信開始的,信心是人們進行一切有意識、有意義的思考或行為的出發點。人無法找到任何方法,可以將自己的決定獨立於信心之外。因此,所謂「我什麼都不信」是不可能的,這句話恰恰是某種既自我膨脹又自我矛盾的信心表述──他相信他什麼都不必信。

人的問題不在於是否應當使用信心,而在於信心的功能是被真理引導、得著生命;或者是被誤導、失去生命。聖經向我們啟示出,人之初所面臨的抉擇,就是一個信心的抉擇,而這個抉擇的中心就是:我們應當如何使用這神所獨獨賦予人的信心功能。

我們究竟要信神所說的,還是要信我們自己所眼見的、所經驗的、所推理的,或不來自聖經的其他學說呢?這就是千古以來人類的考驗。

若我們信神說的,神就能將我們一切不知道的奧秘向我們展現,把我們的有限引入到祂的無限中去,把我們的無知引入到祂的智慧中去。可是我們如果不信神的話語,就掉進那死亡的深淵裡去了。

因著亞當夏娃的不信,從此罪惡與死亡就來到世間。但如今基督給我們帶來了大好福音:當人因不信而與神背離、隔絕後,神要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的救贖,使我們重新因信祂是我們的救主而得生命。這是何等的奇妙、何等的恩典!

或許你心裡說:「好啦,說的像真的一樣。關於人的信心功能不可迴避的說法,我倒是同意的,這大概是一個理性清晰的人所不能不承認的。但這並不等於我的信心就要對你所說的那位神發出、我就要信你所說的那位神啊!」

這是很清晰的理性反應。許多人無法接受基督教,最大的障礙是「看不見神」。但人所見的是有限的,我們看不見空氣和電波,是因為它們存在的形式與我們看得見的物體不同;只要我們用對了方法,就能發現它們的存在及特點。同樣,若我們要相信那位在聖經中說話的神確實存在,就必須先瞭解祂的存在形式與我們所知的萬事萬物相較之下,究竟有哪些本質上的不同;然後,我們才有可能照著神所賜下的途徑來尋見祂。

神哪,請賜下大名
神要我們以何種方式來認識祂呢?神所要的,就是世人因祂名在世上的彰顯,來信靠、尊崇、讚美、敬拜祂,歸在祂的名下,生命由此更新改變。捨此以外,人是無法認識祂的。

問題是,若神不存在,替祂安上什麼名都是空有其名、自欺欺人;若神存在,那麼除非神願賜下祂的名,人又如何曉得?這問題問得不錯。神知道我們心中的疑問,因此祂採取了主動。請看聖經出埃及記第三章中的一段對話:

摩西對神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裡,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他們若問我說:『祂叫甚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甚麼呢?」(v.13)

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v.14)

神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v.15)

摩西問神的名字,這件事被記載在聖經中絕非尋常,我們不可等閒視之。

古來各國各族記載各種神明的書,現在都被看成是神話,因為這些神的名是子
虛烏有,是人的編造。姑且不提盤古,濕婆這些無從查考其起源的傳說是怎麼來的,就以燦爛發達的古希臘文明來說吧。從赫西俄德的《神譜》到荷馬的《伊利亞特》和《奧德賽》,儘管諸神的故事描寫得煞有其事,但就是沒有人費心去問作者一句:「你是從何得知這些神祇的名字呢?你見過那些神嗎?」對荷馬來說,知道這些神的名字及他們的傳說,只是和他的史詩創作有關,並不
由此使他的生命、乃至希臘民族,發生根本的變化。

但是知不知道神的名,對摩西和整個以色列民族卻大不一樣。摩西在以色列民族中的領袖地位,以及整個以色列的歷史進程,都是因著神呼召摩西,並宣告祂的名而奠定的。讓我們進一步考察摩西與神對話的歷史背景吧。

神的聖名──真實的臨在
這事發生在距今約三千六百年前。那時摩西年屆八十,因殺死埃及人逃亡,在曠野裡牧羊已過了四十個年頭。神在荊棘火焰中呼叫摩西,曉諭他:第一,祂是以色列祖宗的神,故而以色列是祂的百姓;第二,祂眷顧自己百姓受的苦,故而祂要「下來」;第三,祂要差派摩西去見法老,將以色列百姓從埃及領出來,到流奶與蜜的應許之地;第四,祂應許與摩西同在,並預言這些領出來的百姓必在這同一山上事奉祂。(出三7-12)

摩西雖然在極大的驚嚇中聽完了神的這番話,反應卻大出於常理常情:他竟然以下犯上,斗膽問起神的名。於是就有了那段與神的對話。(出三13-15)

摩西求問神的名,其用意何在?如果他從列祖處早已聽說過以色列神的名,那麼這個「求問」不過是「求證」而已。而如果摩西從以色列父老口中,只聽說他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那麼他可能會有所不滿,因為列祖所傳講下來的神,竟連個名字都沒有。摩西很可能不由得想:埃及每一個神都有名稱,那麼我們這位以色列的神叫什麼名字呢?

也許更重要的是,摩西求問神的名,是希望藉此好好地來認識這位向他顯現的
神。原來,在古代以色列人的觀念中,人的名字代表著這個人的特點,比方上帝將亞伯蘭的名字改為亞伯拉罕(意思是「眾人之父」);又將雅各改名為以色列(意思是「與神較力者」)。這名實相副的觀念,難道不就是神原本的意思嗎?

神的聖名「自有」──超越的大能
一點也不錯。摩西因著他早年在埃及失敗的經歷,深知若不是有神相助,無人能解救以色列百姓於水深火熱之中。但以色列祖宗的神算是何方神聖?能敵得過埃及的法老和他們所拜的神嗎?

神怎樣回答摩西的求問呢?神說:「我是。」希伯來語的「我是」,音譯出來就是「耶和華」。英語翻譯是“I am that I am.”或者是“I will be what I will be.”中文和合本則翻譯成「我是自有、永有的」。

這名告訴了我們什麼?難道摩西冒犯了神,所以神用這個難以捉摸的名來對他故弄玄虛嗎?不。中世紀神學家安瑟倫大主教曾提出關於神存在的本體論證,其精髓就在於他的前設:「神是一個比任何想像都更偉大的存有。」

的確,神宣告的名超越了人對神性的最高想像力。即使是世界上最有智慧的哲學家,當他們窮究神是怎樣的存在時,也從來不曾進入到神自己向我們啟示的領域中去。神若不說,人是根本不可能想像得出來的。

哲學最基本的出發點是關於對存在本質的探討。環顧世界,萬象紛呈,但它們是如何存在的呢?觀察下來會發現,沒有一樣是必然獨立的存在,均是相互依賴、有條件的存在。譬如說,我的存在依賴於我父親和母親的存在以及他們的結合,追溯上去,如果我的祖譜中在排列組合上稍有差池,這個特定的我便不出現了。

人作為個體是如此,人作為群體的存在也是一樣。人活著需要一套生命支援系統;在廣袤的宇宙間,除了地球外,迄今為止還未發現其他具備所有這些生命資源的星球。而地球自身的存在,又有賴於太陽系的存在,太陽系則有賴於銀河系的存在……。

那麼宇宙又是有賴於什麼而存在呢?照當前天體物理學的主流學說(B i g B a n g Theory),整個宇宙是在大約距今一百六十億到二百億年前的一次大爆炸中產生的。至於在大爆炸前,無時間、無空間、無物質、無能量、無生命,什麼都沒有。那是一種怎樣的狀態呢?在這樣一種徹底的「無」中,「有」從何來?科學不能回答這個問題。因為科學研究的對象是時空界中的「有」,而非「無」。所以,科學無法研究超越時空、物質、能量的任何存有。

古希臘偉大的哲人亞里斯多德認為,一個事物的存在必有其背後的原因,而這個原因又是另一個比它先存的原因的結果,原因套原因,層層上溯,必有一個最初的「第一因」,這個「第一因」背後不可再有原因了,否則便掉入那無窮追溯、永無回歸的無底洞中了。他給這「第一因」起了名:不動的動者(The Unmoved Mover)。

亞里斯多德能這樣思考,已經是達到了人類智慧的極限了。但他怎麼可能想像
得到耶和華自己的宣告呢?神說「我是自有的」。照人的想法,事物怎麼能自有呢?就算能自有,也要有地方擺啊,這地方又是誰準備的?就算從無中出來,也要存在於時間裡啊,那麼神從何時出來呢?又擺在哪裡呢?

神告訴我們,所謂「自有」,就是祂的存在超越獨立於萬有之上。祂的存在是絕對的,就成為必然。因為祂並不缺少什麼,祂的豐盛本是無限,一切使得祂得以存在的要素都在祂之內。因此,神不但不必依靠任何其他的存在而存在,反而是祂使萬有得以存在。

正如創世記開宗明義所宣告的,「起初,神創造天地」。那就是一切可見世界存在的由來,時間(起初)、空間(天)、物質(地),都因神的創造而出。當年保羅將福音帶到羅馬帝國的文化之都雅典時,開場白就是:「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徒十七24-25)這就是宣告:神的名是自有的,人對神的正確認識,必須從祂這奇妙、超越的名開始。

神的聖名「永有」——祂的美善永不改變
神的名「耶和華」表達神不但是自有的,且是永有的。因此神要對摩西強調:
「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出三15)神要我們如此認識祂,為了什麼?就從我們的人生感受談起吧。

當我們經歷到世上的美好時,都會想留住那份美好。愛情、親情、友情,我們想留住;花好月圓,我們也想留住,可惜什麼都留不住。所有再好的事物都有一樣不好,就是它們都會變質、朽壞,成為過去。對此我們於心不甘,常有「早知如今,何必當初」之嘆。

然而古希臘的哲人柏拉圖更關心的,倒不是發生在人世上那些來來去去、千變萬化的事件,而是要從變化的事物中領悟出那不變的本質。例如談到「什麼是美」,他不是要人帶他去看美麗的人和物,而是問:使各種不同的人和物顯得美麗的實質何在?

柏拉圖認為本質重於現象,因為:第一,現象會過去,但本質卻長留。美麗的少女會變成老婦,然而「美麗」本身不會被這個少女從世界帶走。第二,現象只是對本質個別的、相對的、近似的、模仿的反映。美可以散佈在人間、表達在各種場合,但每一種表達都只是片面、短暫、有限、相對、模仿的美。

在柏拉圖看來,世間之美最大的貢獻,在於引導人們將眼光投向那真正美的原型,而美的原型則是全面、極致、永恆、不變的。柏氏認為,人當如此認識何為美,也當如此認識何為良善、公義等一系列高尚不朽的命題。

柏拉圖確實了不起,他開創性地將人類對美善價值的思考帶到了極致。但是這極致美善的原型出自何方?藉何而立?何以不朽?它們之間又有什麼關係?柏拉圖則一概不知,也不能解釋。他只是將它們都存放在一個他自己打造的、與塵世隔離、自存而不朽的「理念」(Form or Ideal)世界中。

柏拉圖不能再往前走了。為什麼?因為神沒有向他顯現。他不知道世上美好的
事物都是來自神的創造。傳道書說「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傳三11)。只是這萬物的美好有其時限,而且是相對的;它們不能滿足人心底最深的渴望,因為神將永恆的意念放在世人的心中,「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徒十七27)。

原來,柏拉圖心中那美善、公義的完美原型,不在神以外,它們本是神自己不可分離的屬性。

詩篇頌道:「耶和華啊,我要稱讚你的名,這名本為美好。」(詩五十四6)神的名表明了祂是獨一無二、最完美的存在:萬有不但不能限制或干擾祂,反而都「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十一3 6)。時間有始,空間有界,因為它們都是被造。時空不能限制神。神就是那超越時空、無始無終、自有永有、永不改變的神。

世人能想像的各類美善,例如慈愛、憐恤、公義、聖潔、良善、大能、智慧,
它們的價值實際上是在兩個維度上呈現的,也就是美善在程度上的優質性,以及美善在時間中的持久性。真正的美善是兩者缺一不可的,就前者而言,應當是無限;對後者來說,則應當是永恆。而神的名「耶和華」就是無限永恆,中文和合本聖經譯為「自有永有」,確實非常恰當,顯示了神至高、至完全的特性。

人的大罪:不信神的名
感謝神,神的名是引導我們歸向祂、尊崇祂的生命力量。十誡中,前三誡的核心要義,就是要我們照著神的名來敬拜祂。第一誡曉諭我們,耶和華是獨一的。第二誡曉諭我們,不可將耶和華神的無限永恆約化成有限的被造。第三誡更直截了當地說「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出廿7)。神要祂的子民知道:神是超越這一切受造之上的造物之主,人該敬拜的是祂,而不是任何受造之
物。

世人關於神的錯誤理論很多,最致命之處就是將神與偶像混為一談。不信神的人認為,「神」這個觀念只不過是源自於生產力低下、人對自然還不瞭解的時代,人類出於恐懼,所以才把自然現象當作神來拜。

其實不然。拜偶像的現象會產生,完全是人反叛神的結果,正如保羅在羅馬書中說的,「他們雖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羅一21-23)

但話說回來,如果民智未開的偶像崇拜是「迷信」的話,那麼批評別人迷信而自己乾脆否認真神存在,這種思維,我們是否應該稱之為「迷不信」呢?正如本文一開始所提到的,迷不信也是另一種信,只不過信的對象換成人類自己的推導、感覺、與學說罷了,這跟迷信者所敬拜的日月星辰在本質上並無二致,所相信的對象,其實都是有限、有條件的存在。

這樣看來,迷不信的心態不但不比迷信者高明,反而更加可悲可憎。因為人把自己當作偶像來崇拜時,連最起碼的一絲敬畏感都失去了,剩下的只有「人定勝天」的驕傲。而驕傲正是神眼中最大的罪。

迷信也好,迷不信也好,人敬拜的對象一旦錯亂降格,敬拜者的人格也就墮落沉淪了,這絕不是神原初造我們的本意。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太十六26)。原來,神看人的生命為寶貴,因為人的生命中有神的形像。無論人是為了提高生產力、或是為了賺得全世界,轉而去敬拜偶像,都會賠上自己的生命,與造我們的神永遠隔絕。

「與神隔絕」這話聽起來很抽象,有人甚至不認為與神隔絕有什麼了不得的。然而,神的名既是一切美善的源頭與終極,人若與美善隔絕,那將會是何等的悲慘呢!再也沒有良辰美景,再也沒有善意真情,有的只是無邊的黑暗與邪惡,這樣的景況,誰能經受得住呢?

藉著耶穌基督,神的名至高彰顯
當前中國最需要的是什麼?一個很大的呼聲是真誠。這真誠是怎麼失去的呢?因為我們曾經認真地信仰過一套意識形態系統,至終才發現受到了愚弄。政治運動一波接著一波,是非對錯顛來倒去。久而久之,人們變得「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變得刁鑽狡猾,除了眼前可見的利益之外,似乎再也沒有什麼神聖的、值得持守的原則了。

但願這沉痛的教訓讓我們醒悟:人信仰的對象若不是那唯一永遠信實美善的本體,信仰怎可能持守得下去,人又怎可能不變成行屍走肉呢?

我們人靠著自己,只會信錯對象,如羊走迷。但最可喜的大好消息是:神並不因為我們背離了祂,就乾脆丟棄我們,反而差遣祂獨生的愛子來到世上拯救我們。聖經是這樣說的:「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太一23),以馬內利的意思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神既是人所不能見的,怎可能與我們同在呢?原來,兩千年前,神取了人的樣式,住在我們人中間。祂道成肉身的顯現是神啟示的最高點,滿有真理的榮光,讓人能親眼看到祂。所以祂降生的時候取名耶穌,意思是「耶和華是拯救」。

耶穌的名就是拯救,而「我是」這名字,除了耶和華神在荊棘裡這麼回答摩西
之外,全以色列歷史中,也只有耶穌用過。當時猶太人質問祂將自己當作什麼人,耶穌回答:「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猶太人說:「你還沒有五十歲,豈見過亞伯拉罕呢?」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6-58)

耶穌這麼說,就是宣告祂是那永有的本體,「我是」。果然,耶穌說了這話之後,猶太人氣憤到要用石頭打死祂。因為那是不得了的褻瀆:你耶穌竟敢用神的名自稱!

耶穌當然配用這個名,因為耶穌就是神。然後我們才從神的啟示中漸漸明白,原來我們的神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獨一真神。三一真神自有永有,祂的名字就是耶和華,就是「我是」。

約翰福音一章12節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如何接待祂?就是信祂的名。當我們與神豐富的本體隔絕時,就失喪、墮落了。怎麼回到那豐富中?惟有求告祂的名,因為聖經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十13)。

神是耶和華,「我是」。祂絕不改變,更是你我所不可能逃過的,就像大衛說的:「我往哪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哪裡逃躲避你的面?」(詩一三九7)總有一天,每個人都要面見神,若不是站在神的審判台前,就是站在神的施恩寶座前。永生與永死關係到我們信心的抉擇:你要信誰?你是否接受祂那至高、至完美的名,信靠祂、歸於祂,分享祂的名所彰顯的永恆豐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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