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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清自己的需要 洪予健 牧師 1998/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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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我們探討貪戀如何成為信心的大敵,明白人若將享受世界看得比享受神更重要,他就不可能甘心樂意信靠神的拯救與帶領;即使上了路,也總會找出各種藉口不順服神,至終使自己的生命受到虧損。羅得與其妻的遭遇便是一大鑑戒。 有人認為暖衣足食既是人的基本需要,那麼依本性追求吃好、穿好、住好,又何罪之有?伊甸園初確是如此:亞當夏娃從不虞匱乏,且有餘力從事創造性的勞動。但人墮落之後便不再一樣了:物資短缺的年代,餐桌上有奶有蛋已是夢寐所求;今天許多人窮奢極侈,卻猶不快意。「好」是沒有一定標準的,因為虛榮會驅使人互相比較,貪得無饜地競逐更高更好的享受。人這種永無止境的「需求」,本身便是罪,因為我們自動放棄最尊貴的追求,將神所賜的生命降格倒錯地使用,妄想以次等的歡樂與幸福,取代靈魂中本應屬神的位置。以短暫虛幻的財富作為追求目標,忘了永恆榮耀的美善,拜偶像的罪就在此;以有限代替無限,不但物質上永無饜足,心靈更不可能安息——貪戀只能帶來各種悲劇。 不要以為只有貪心的人(過去所謂地主資本家之流)才會犯這種罪。事實上每個人都有貪戀之心,程度不同而已。不論信主未信主,我們都該自己省察,對世界的貪戀在多大程度上妨礙了我們接受主的信心,與作門徒跟隨祂的心志;這問題若不解決,信主時必然會掙扎猶豫,信了主之後更不免一步三回頭。 人最大的需要不在肉身生命,因此耶穌常以飛鳥與百合花為喻,反覆告訴我們不要為生活憂慮,倒該為靈魂的需要憂慮;然而罪的表現就是「矢不中的」,該憂慮的不憂慮,不該憂慮的卻要憂慮,偏離了神的要求。憂慮和貪心是一罪的兩極,根源都是不信,將物質需求置於神之上——貪心是不信神能滿足財富所無法帶來的滿足,憂慮則是不信神能滿足人基本的生活需要。我們教會今日最大的威脅便是憂慮:許多人喜歡來教會,卻覺得遠水救不了近渴。畢竟受過唯物主義習染,他們總想等到生活(第一性)有了著落,再來追求精神(第二性)的滿足。其實人對神的需要是每時每刻的需要,無論順境逆境,神都保證與我們同在,使我們的靈魂甦醒。我們若以為神只可同甘而不能共苦,這樣的神還值得信嗎?我們若連在困境中都不倚靠神,等境遇順利了,還可能需要祂、愛慕祂嗎? 這種人雖然倒錯了生命的價值順序,至少還承認自己有物質之外精神層次的需求;只要他心中尚能掙扎嚮往永恆美善,天使就有機會左攙右扶地幫助他逃離所多瑪。最可慮的,是那種一點也不自覺需要神的人。這種人往往律己甚嚴,不論公德私德都無甚可議之處。在物質需求方面,他們通常較為淡泊(或是生活豐裕,沒有需求之慮),看不起為了餬口而終日奔波的芸芸眾生,也看不慣只知聚斂財富的卑品俗物。在信仰上,他們的特色是能欣賞聖經教人向善的道理,卻不明白救恩才是基督福音的中心;他們拒絕接受耶穌為救主,因為自我感覺良好,不需被拯救。耶穌說祂來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這種難能可貴的所謂「義人」,正因不覺得需要神,也就看不見自己落在何等大的罪中!他的罪便是自義,不承認自己有被憐憫被赦免的需要。 自義的人也許相信世間有賞善罰惡的神,但他們與神的關係,卻只是要求祂對他們論功行賞而已。對這種人來說,神與人之間決定性的因素不在神而在人,在於人自己的努力和表現——這也是世間對宗教真理的最高想像。以中國商周之前的敬神文化為例,文武德配於天,因此周才能代商而有天下。然而這從來不是聖經所啟示的真理。以色列人入迦南地之前,神藉摩西曉喻他們說:「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並不是因你的義,......你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申 九 4-6)文武有天下和以色列人入迦南一樣,都是出於神的憐憫與揀選,而不是人有什麼美德。世間所有其他勸人為善的宗教都落在同一窠臼中,只有教主而沒有救主;唯有基督教堅持人需要救恩,從來不承認人的自義,這點也就大大冒犯了人的驕傲。「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 三 23)「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 三 10)從我們眼中看來,人當然有好壞之分,然而在神絕對聖潔的標準下,再好的人也過不了關;就像無論泳技如何,沒有人能單憑己力游過太平洋一般。 人都需要被拯救,只要他願意來到神面前,也都能蒙拯救;然而驕傲的人特別不容易得救,因為他拒絕被拯救,靈裡瞎了眼卻不承認。這也就是耶穌何以經常嚴詞批判法利賽人的原因。在遵行律法方面,其實法利賽人的表現是最接近神要求的,然而耶穌不但不加以表揚,反而斥責他們是假冒為善、與天國無份的地獄之子,真理的深刻性在此:神要拆毀我們走向救恩之路的最大障礙——人的驕傲自義,因為那是神最恨惡的罪,也是唯一能殺死神,將耶穌送上十架的罪。 今天經文中,我們看到法利賽人與稅吏的對比。法利賽人「仗著」自己是義人,不但高估了自己,也連帶生出妄自尊大、藐視他人的傲慢氣焰。這人上聖殿去,「自言自語」地禱告,因為他禱告的中心、內容與目的,無一不是自己:他告訴神他有多好,他感謝神讓他滿足了自義的虛榮,他也提醒神不要忘了論功行賞。他的宗教只有外表而無實質:雖不勒索,卻滿了貪心;雖沒不義的行為,卻也不愛人;雖不犯姦淫,卻時起淫念;雖然禁食奉獻超過了律法的要求,卻唯恐別人不知道。這一切,完全不是神所要的心靈與誠實的敬拜。 反觀稅吏,遠遠站著,因為他敬畏神的聖潔;不敢舉目望天,因為他自知不配;捶胸禱告,因為他深深痛悔;他的禱詞簡短,卻正是神所悅納的,因為他公開認罪,而且奮力抓住神。稅吏的行為當然不義,然而他自卑的義卻勝過了所有過往的不義,神要將他「算為義」;法利賽人固然規矩方圓,只因他自義,一切好行為在神面前便沒有了價值。人依世界的標準給自己打分數,神卻才是我們生命的評分老師,給分最高的是在祂之前謙卑,這道題沒答對,其他部分再好也不及格。願我們一生在神面前自卑,好讓祂的榮耀恩典得以彰顯。 貪戀憂慮若是信心的大敵,自義驕傲便是信心的死敵。憂傷痛悔的心,神必不輕看;但願我們睜開靈裡的眼睛,讓神稱我們為義,而不再妄想自己做成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