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服的真諦

洪予健 牧師

2000/09/10


讀經:以弗所書 五章:22-33

 

關於婚姻與家庭,托爾斯泰說得不錯:「幸福家庭的面貌只有一種,不幸的家庭卻個個不同。」真理只有一個,錯誤卻可以百出,婚姻若不扎根於真理,衍生出來的不幸就難免千奇百怪了;所謂「一家不知一家事,家家有本難念的經」,自家寫的經之所以難念,是因為我們不念聖經的緣故。那麼聖經怎麼看待婚姻呢?讓我們先複習幾個重要觀念。一.婚姻的本質:婚姻不是人為的制度,而是上帝親自設立的;所有關於婚姻的設計都為著指向對神的認識以及與神的關係,因此基督教是非常重視家庭的。二.婚姻的目的:1.個人生命得以圓滿。2.群體生命得以繁衍。3.得以享受神所賜的性,避免淫亂。4.為了表徵愛的極致,預表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三.婚姻的特點:1.是一男一女的結合。2.是不可分離的結合。3.是職責明確、分工有序的結合;也就是丈夫作頭帶領、妻子主動幫助。

為了使婚姻扎穩在神旨意的根基上,神教導丈夫要操練捨己的愛來作頭帶領。這愛有三個特點:1.是專一委身的。2.是恆久忍耐的。3.是顧惜保養的。丈夫要在以上三方面效法基督,可見神賦予他的責任是何等重大。夫妻的關係雖然有如基督與教會,不同的是基督不需教會幫助,但丈夫並不是神,非有妻子的幫助不可。因此神要作妻子的有兩點認識:一.不要對丈夫被指定在家作頭的角色覺得忿忿不平。雅各與約翰當年請求在主的國度裡分坐王位的左右邊時,主耶穌說他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因為他們不能喝基督必須喝的苦杯;照樣,丈夫在基督裡作首領之艱難,也是妻子有所不知的。二.妻子幫助丈夫出頭、作頭的方式,就是效法基督對父神完全順服的心志來順服丈夫。這就是神旨意中的夫妻相愛之道:同樣是愛,但表現形式不同--丈夫要以憐香惜玉、捨身保衛的陽剛氣概來呵護妻子,妻子則要以小鳥依人、溫柔順服的可人本色來敬重丈夫。

為什麼神要丈夫作頭、讓妻子來順服,而不是反過來呢?因為男女受造時設計有別:一.男人首先被造,也要先以愛的表達來取得妻子的信任與委身;而男子的成就取向則需要被女子尊敬、肯定。男女交往時,男子最感滿足的是他的能力與學養受到尊敬和欣賞,他會認為女子最動人之處,就是善解人意、溫柔體貼;女子最感滿足的則是有個厚實的肩膀可以依偎,她會希望男子有陽剛之氣、負起領導保護之責,「像個男人」。試想夫妻夜半若被盜賊破門之聲所驚醒,妻子嬌弱無依的模樣恰可鼓起丈夫的英勇氣概;若有哪個丈夫嚇得往妻子懷裡鑽,妻子會不覺得窩囊失望嗎?二.男子多為理性取向,長於抽象思考,在真理的追求上胸懷較為寬廣、目光較為深遠;女子則相對地多為感性取向,重視人際關係,感覺細膩敏銳。因此丈夫在屬靈的追求上應該發揮鴻鵠之志的特色來帶頭領導,妻子則在敬重丈夫所把握的大原則之餘,也以細心溫暖的特質來幫助丈夫。

順服一詞在當今世界是很不受歡迎的。許多人誤以為順服表示低人一等,是弱者的表現、沒有骨氣的代名詞。究其原因,不外乎:第一,共產黨鬥爭哲學的影響。魯迅以「哀其不幸,怒其不爭」評中國民眾,似乎逆來順受是恥辱,以牙還牙倒正當;而這種「東風吹,戰鼓擂,當今世界上,究竟誰怕誰」的口號唱進家庭裡,「婦女可頂半邊天」的心態造成夫妻間鬥爭與敵對的關係。第二,現代世俗女權主義的影響。傳統女權運動主張男女地位平等的理論基礎是由聖經而來的,然而現代世俗的女權主義卻認為兩性之間只有強弱之爭,將男性視為競爭對手,甚至以為男人墮落的罪女人也都應一一照犯,以示不甘落後。第三,世界對作頭與順服間的關係有歪曲的理解。許多妻子會想:「今天我頂著幹尚且受氣,一旦表示順服的話,他豈不更要騎到我頭上來了?」然而作頭其實不是稱霸逞威風,順服更不是臣服或屈服。順服乃是主耶穌的命令,聖經說主的兒女尚且應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五21),更何況是夫妻之間?彼此順服的前提與目的都是認識、敬畏基督--丈夫要順服基督才可能捨己愛妻子,妻子也要順服基督才可能順服丈夫,進而真正尊基督為一家之主。可見順服是夫妻都要學習的功課,只不過表現有所不同而已。讓我們接下來澄清有關順服的幾點迷思:

第一,順服不是被動無奈的服從,而是主動向著真理的選擇。「智慧婦人建立家室」(箴十四1),她建立家室的第一步,便是主動擁戴、委任丈夫作頭。有人說丈夫若是頭,妻子就是脖子,這比喻很巧妙;但脖子不是用來控制頭、而是支持頭的,因為任何一個家沒有妻子真心的認可,丈夫永遠作不成「頭」,至多成為「霸」。妻子若在這點上授權不清,就可能導致三種情況:第一種是家中長期處於權力鬥爭之中,勢均力敵而兩敗俱傷。第二種是丈夫壓服了妻子成為霸主,卻得不到妻子的愛重,有畏而無敬。第三種是丈夫被制伏,變得不是怯懦無用就是樂得百事不管,儘管妻子忙裡忙外、牢騷滿腹,卻得不到丈夫的欣賞與疼惜。無論是哪一種情況,都是在為外遇提供溫床,只要任何一方抵擋不住第三者「致命的吸引力」,家庭破裂的悲劇就造成了。「愚妄婦人親手拆毀」,怎可不警惕呢?

第二,順服並不意味著地位低下,而是分工不同。聖經多處提到基督存心順服天父,但在三位一體的關係中,基督的神格卻不低於聖父,乃是同榮同尊的。妻子順服丈夫,在神眼中也絕不看為低下,而是祂美好的旨意。

第三,順服並非軟弱無能,而是靠神恩典剛強壯膽的表現。主動順服是最難的事,沒有堅定的意志是做不到的。主耶穌「存心順服,以至於死」,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而這世界正因悖逆不願順服,所以至終將受審判。

第四,順服不是懶惰被動,而是更高明的領導智慧。妻子應當順服丈夫,並不是說不再學習知識和本領、專等丈夫發號施令,而是藉著掌握順服的主動權,來幫助丈夫發展他愛護家庭妻兒的責任感。

第五,順服並不以對方是否配得為前提,而是無條件的。只要丈夫的意思不違反神的旨意,妻子就應當順服;不能因為丈夫有這個那個缺點而小看他,反而應該仔細發掘、敬重、欣賞丈夫的長處。否則以蘇格拉底與林肯的智慧才幹,家中悍婦卻輕之蔑之,難道他們果真不值得妻子敬重順服嗎?

才德婦人的價值遠勝珍珠(箴卅一10),盼望姊妹們都能操練在基督裡主動順服的智慧,使丈夫心裡倚靠她,在婚姻之路上一生相伴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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