祂原不能被死拘禁

洪予健 牧師

2000/04/23


讀經:使徒行傳 二章:22-33

 

復活節是全世界基督徒大喜的日子,神的兒女無不歡欣慶祝。因為在一千九百六十多年前的今天,曾經發生了一件聞所未聞、不可思議、又容不得不信的事情,那就是猶太地一個鄉下木匠的兒子,名叫耶穌的,從死裡復活了。

這位自稱是神兒子,又以大能的神蹟與權柄的教導而轟動一時的先知耶穌,兩天前才無辜慘死。這事已經夠令人震驚了,此時他的復活較之受死更加聳人聽聞,於是消息不脛而走,耶路撒冷合城驚動。信的人以大量的人證物證來宣告耶穌的復活是一件無可抵賴的事實,這群人包括了耶穌被釘十架時灰心喪膽的門徒、最早見到耶穌復活的一些婦女,以及隨後許多的目擊者(耶穌曾有一次顯給五百多人看)——這些人無論後來遭到多大的凌辱迫害,都未曾寫出諸如「悔過」、「上當受騙」等的文字來。當權者既無法逼使這群目睹者「闢謠」,又怎麼也找不出任何可以駁倒耶穌復活的證據,照理說,他們應該在這不可推翻的事實之前啞口無言了吧?然而不,他們寧可編造各樣經不起究問的託辭,包括「門徒偷屍說」,也硬是不肯接受耶穌已復活的事實。

也許當年福音迅速傳揚的關鍵在於信徒堅稱耶穌復活乃為事實,因此從表面上看,信的過程也就是此一事件的認定過程,不信的原因似乎也只不過是由於人們無法接受耶穌復活的真實性而已。但我們若朝深處去想,信與不信的分野真不可等閒視之,任何一方錯了,其結果在另一方看來都是無可彌補的——信的人賭上他們的身家性命,無異於白白丟掉今生;不信的人就更了不得,因為丟掉了這位死而復活的耶穌所賜予的永生。而當目擊者眾口一辭地宣揚他們的親身經歷時,聽的人就算再怎麼認為復活之事難以置信,也實在不得不承認這些不計任何代價的基督徒是真心相信的。那麼,鐵的事實擺在眼前,不信的結果又如此可怕,人為什麼還可以不為所動,既不感到震驚、好奇,也不覺得有必要下決心對真相窮究到底呢?這種聲稱「把耶穌顯給我看我就信」的人古已有之,於今仍比比皆是,他只是不相信耶穌復活的「事實」嗎?錯了,他不相信的,最主要的是耶穌為什麼必然要復活的「道理」;因著不信關於耶穌復活的真道,他便拒絕承認耶穌復活是個事實,甚至實在找不到任何否認的理由了,也還是寧可閉眼活在謊言的虛假中。這等人又為什麼不信復活之道呢?因為這道直指人的罪與永死,以及神的救贖與永生,一旦相信了,他的人生必會發生非同小可的改變(他得認罪、悔改),他生命的主權必須有所轉移(從自己作主到基督是主),種種代價都是他不願意付的,這,才是人不信的真正原因。

我們相信耶穌復活,並不是因為我們的肉眼親自見證了復活這件事本身,而是因為我們心靈的眼睛被耶穌必然要復活的偉大真理所照亮;我們是先接受了耶穌必然受死、必然復活的道,才進而相信了祂在受難後三日復活的歷史性事件的真實性。感謝主,那復活的道比復活的事實本身更偉大、更真實、更美麗、更無可辯駁,因為事實總是符合道、忠於道的。是那必然復活的主,產生 了祂必然復活的事件,並且解釋、說明了祂復活的意義。

我們若不靠著那看不見的道來指導我們的眼光,就無法明白這道如何彰顯與啟示在看得見的世界中。這個原則不僅在我們認識自己生命真相時是如此,在我們理解周遭世界的真實性時也是如此。且讓我舉一個科學史上的例子作為說明:十九世紀末,科學家展開了一系列測定光速的實驗,其中要數Michealson-Mauray的實驗最為著名。這實驗本身的設計最精巧,偏偏測出來的結果卻長期不被科學界所接受。實驗結果顯示:光速不為測量參考系的改變所影響,它在真空中是個常數;而大家之所以無法接受這事實,就在於它違反了日常經驗中的法則,破壞了對周遭物理世界的基本認定。為了保護自己所認識的物理世界不受動搖,科學界甚至聲稱麥氏實驗是「一朵烏雲」;直到廿四年後愛因斯坦發表了狹義相對論,人們因著相信了愛氏光速不變的理論,才進而接受了麥氏實驗所呈現的事實。而愛氏理論所以經得起考驗,並不在於它能解釋這一單獨事件,而在於人們發現了愛氏的理論更真實地描述出物理世界——接受相對論並不意味著必須放棄古典力學,反而能更深刻地體驗牛頓世界的真實和限制。

由此可見,是真理照亮、解釋了事實,還原了事實的本相。我們若明白真理與事實的相互關係,就不難明白:耶穌基督復活作為事實的可信性,是由真理的可信性所保障的。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當初門徒聽到耶穌復活消息後的反應是希奇與發愁,見到了復活的主甚至驚慌害怕,親手摸了祂之後也只是「喜得不敢信」,直到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明白聖經」,這時門徒明白了耶穌必然要復活的道,才接受了早已活生生擺在他們眼前的事實。

耶穌復活背後的真理究竟是什麼?使徒行傳第二章就記載了歷史上第一篇有關復活之道的宣講。經文背景發生在耶穌復活後四十七天,當時多數人不知道該如何去相信這件事才好。五旬節這天門徒被聖靈充滿,招來眾人圍觀,於是彼得開口對他們講說耶穌復活的道理。他將猶太人支離破碎的經驗世界連接起來,讓他們明白耶穌生平工作的意義(祂以異能神蹟奇事將自己神子的身份證明出來)、祂的死為何是「按著神的定旨先見」(祂為世人的罪作了挽回祭)、以及祂復活的必然性(因祂是神,神不能被死拘禁)。死的痛苦原是罪的結局,是神對世人的審判;但神悅納了耶穌以無罪人子的身份替死,死亡就再也不能拘禁祂了。關於這復活之道,歷史上早有預見之實,就是大衛受聖靈感動,在詩篇中以非比尋常的尊稱(『我主』)來稱呼他的子孫耶穌,講論這位彌賽亞的復活,說「祂的靈魂不撇在陰間,祂的肉身也不見朽壞」(v.31)。大衛的詩句並不是浪漫的文學修辭,而是預指事實——這,就是「道」,就是復活必然成為事實的保證;這道保守了復活的事實得以代代相傳,更是所有神兒女信心的根基!

弟兄姊妹,復活事件有歷史的時空性,雖然已經過去、不復重現,但那復活的道卻永不過去,永遠為王。「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 廿29),讓我們不盲目相信,更不錯以「眼見為信」,而是信在真道之下,並甘願讓這不能被死拘禁的真道引導我們的生活、動作、存留,從今時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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